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审批时间由200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实效。
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统一规范监管体系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改革,优化再造了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目前,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审批等一系列精简审批举措落地见效。
同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络。地级及以上城市均整合建成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及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初步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部分地区还加快推进“掌上办”、无纸化审批、BIM报建和智能化审查,持续提升审批管理效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先后制定系统数据标准、系统管理办法、全流程网上审批规程等制度文件,加强与相关系统信息共享,全流程在线审批有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机制不断完善。2018年以来,各地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审批工程建设项目95.49万个,办理审批服务事项308.3万件。
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各地均建立完善了“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审批机制,按阶段制定统一的申报表单,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有效加强全过程协同审批服务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和推进改革的配套制度文件,分批对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完成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和文件的修订工作,逐步完善制度框架。同时,各地基本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此外,还建立了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评估我国更具代表性的社会投资工业、住宅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3类项目,评估内容重点为工程审批便利度和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满意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客观反映各地改革成效,帮助各地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深化改革,同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深入推进改革。
审批时间大幅压减
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审批时间由200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每年为市场主体节约成本3000亿元以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改革前,一个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跑20多个部门、办理100多道手续。改革后,各地通过精简规范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将全流程审批事项压减至平均66项。
为了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各地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大力推进全流程在线网办,企业无需再跑不同部门窗口,不少地区还大力推行项目管家、帮办代办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显示,85%以上的企业表示改革后审批手续和时间得到有效压减、办事更加便捷。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企业对于项目审批工作满意度也很高。
此外,我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全球排名持续提升,2019年由2018年的全球第172位提升至全球第121位,2020年提升至全球第33位,比2019年跃升88位、比2018年跃升139位。
助推政府职能转变
形成国内统一市场
通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了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将全流程审批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形成了闭合成熟的审批管理机制,有力消除了投资建设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的制度机制障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今年,我部又针对违规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指定垄断机构等7类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在全国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各地共整治问题763个,进一步解决了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存在的堵点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时推动了由以往碎片部门管理向政府综合管理转变,将全流程划分为4个阶段,全面实行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并联审批、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有效打破了部门壁垒,形成部门协同审批机制。上海等地通过设立一站式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见一部门”,推动“整体政府”式政务服务机制。
据该负责人介绍,改革在有效精简了审批事项和环节并通过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事门槛的同时,通过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等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少地区还通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相关监管系统、智慧工地的信息共享,有效加强审批监管联动,真正实现“放得了”“管得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1.19 刘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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